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公共艺术与职业技能教研部隶属学校二级教学机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下设两个教研室:公共艺术教研室、职业技能教研室;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此教研部,主要负责全校公共艺术教育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