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章程

  王卫广        2017-04-05        117


公共艺术与职业技能教研部


教学督导工作章程



为了加大教学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强教学督导工作,提升我部整体教学工作水平。特制定本部门教学督导工作章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督”促“导”,以“导” 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过去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督教


1 常规督导


教学督导人员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确保人均每学期听课10节上,通过听课与评价,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采取听课后点评、书面反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被督查教师进行交流与沟通,反馈对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意见。


2 专项督导


1)对各教研室工作进行督导。加强教研室工作督查力度,包括教研室工作制度、职责、计划总结、教研室工作记录本、课程建设、促进教研室工作上新台阶。


2)对上学期期末试卷、本学期教案质量和课程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3)通过检查开课计划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4)检查部门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5)进行部门教学工作考核。


()督学


1.深入课堂,,调查学生到课、听课、参与教学互动等情况,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建议。


2.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


()督管


1 进一步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


1)检查新进的青年教师进校第一年在本院的听课情况。


2)检查对每位青年教师的指导情况,掌握青年教师讲课进展等情况。


3)重点检查教师授课及计划执行情况。




公共艺术与职业技能教研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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