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
王卫广 2011-09-09 213 |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办公室通知,为庆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行10周年,配合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做好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促进大学生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2005年、2007、2009年成功举办三届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由《语文建设》杂志社承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为切实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进程,努力营造良好、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发挥师范院校在推广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应有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发动、组织学生报名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比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用具备的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 四、参赛办法 大赛不收报名费,订阅《语文建设》杂志2011年增刊(载有语文知识、参赛试题、答题卡等内容)即可参赛,每本:12元。 五、时间安排 1.报名:2011年9月13日—10月15日 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报名电子稿、杂志订阅费(每人12元)交语委办,电子邮箱:liu326@163.com。 2.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报名单和杂志订阅费,领取资料和竞赛题单。 3.组织指导答题并回收试卷:2011年12月12至16日。 六、奖励 参赛学生获等级奖和优秀奖者,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办公室及语言文字报刊社颁发获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