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王卫广        2011-09-09        213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办公室通知,为庆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行10周年,配合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做好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促进大学生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2005年、20072009年成功举办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由《语文建设》杂志社承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为切实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进程,努力营造良好、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发挥师范院校在推广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应有的作用,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发动、组织学生报名参加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比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用具备的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

四、参赛办法

大赛不收报名费,订阅《语文建设》杂志2011年增刊(载有语文知识、参赛试题、答题卡等内容)即可参赛,每本:12元。

五、时间安排

1.报名:2011913—10月15

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报名电子稿、杂志订阅费(每人12元)交语委办,电子邮箱:liu326@163.com

2.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报名单和杂志订阅费,领取资料和竞赛题单。

3.组织指导答题并回收试卷:2011121216日。

六、奖励

参赛学生获等级奖和优秀奖者,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办公室及语言文字报刊社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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